父親有外遇要離婚,被兩個兒子痛打一頓,之前承諾的生活費也沒有著落,室內設計父子鬧上法庭,劍拔弩張。
  欠債企業設備要拍賣,如果立即處置快速結案,非但無法足額清償債務,msata企業也如同被宣判“死刑”。
  諸如此類的棘手問題,東莞第三人民法院遇到過很多。近年來,法院創新執行方式,隨著靈活執行、聯動執行、見證情趣用品執行、集中執行等一系列新措施的不斷推出,矛盾最終在和風細雨中一一被化解,對立雙方握手言和,相安無事。這個執行法官和執行員僅32人的基層法院,成立五年來共執結案件40325宗,執結標的34.3億元,人均執結標的超過1個億,年均實際執行率達87%,年均資金到位率達81%。東莞市清溪商會秘書長傅劍光說,“以前遇到問題,很多人會用江湖的方式解決,現在大家第一時間想到的是法院”。
  談及“執行難”問題時,東莞三院副院長陳浩輝表示,破解執行難,不僅是司法命題,也是社會命題。法院必須著眼執行工作特點,積極踐行司法群眾路線,做到內借款外發力、綜合施策,才能真正起到效果。
  ??靈活執行
  “活查關鍵字廣告封”令企業起死回生
  2011年,在訂單減少、原材料價格上漲的大環境下,東莞某模塑公司的經營狀況不甚理想,進貨款無法及時支付。2012年,模塑公司因買賣合同等糾紛共有8宗案件被申請執行,總標的額達170萬元。
  受理案件後,東莞三院執行法官多次到公司進行調查,為保障債權人的合法權益,該院先對機器設備採取查封,扣劃銀行存款十萬餘元,並對其賬戶予以凍結。“機器不給使用,停工、倒閉很可能接踵而至。”該公司總經理胡某回想起來仍心有餘悸。
  但法院並沒有馬上對機器設備進行評估拍賣。執行法官在例行風險評估後認為,廠區內機器設備充足,有20多名工作人員,生產經營活動正常,無拖欠工人工資狀況,公司無倒閉跡象,整體向好的方向發展。法院最終決定對機器實行“活查封”:不能處理,但可以使用。
  “如果立即處理機器設備,雖然可快速執結案件,但也存在無法足額清償的可能,同時該公司也如同被宣判了‘死刑’,這種結果對雙方都不利。”東莞三院執行局局長阮耀輝說。
  在阮耀輝的努力下,模塑公司不再迴避,開始積極配合執行,並提出“小額糾紛先解決,大筆債務分期付”的解決方案。同時,公司負責人提出願以個人財產對還款計劃提供擔保。此舉最終獲得債權人的信任,所有債權人均願意與模塑公司簽下和解協議。公司順利擺脫危機,全身心投入到經營活動中,債務很快得到償還。
  “法院沒有單純考慮結案,而是在執行過程中既保證債權人權益,又兼顧被執行企業的發展前景,執行法官的人性化司法讓我很感動”,胡某對未來充滿信心,“我們4000多平方米的新廠將於明年3月投產,屆時模具生產將由傳統模具向汽車配件模具轉型,產值將由目前的2000多萬元增加到6000多萬元。”
  近五年來,在中小企業經營普遍比較困難的情況下,東莞三院對有發展前景但現實履行能力較差的中小企業,創新適用靈活執行措施促進執行和解。2009年至今共成功執結2928宗涉中小企業執行案件,執行到位1.2億元,實際執行率達85%,其中對1912宗被執行企業財產採用“活查封”手段,對126宗被執行企業引入執行擔保,既保全了申請執行人的利益,還促進了企業發展、保障了員工生計、維護了社會穩定。
  ??聯動執行
  發動“中間人”緩衝對立
  東莞地處珠三角經濟發達地區,交易頻繁,矛盾多發,執行案件數居高不下,人難找、財難查、對抗強等問題長期存在。如何緩衝對立,成為擺在法院面前的一道難題。
  今年3月7日,東莞三院為轄區179個社區及綜治維穩中心的村幹部頒發了社區法官助理聘書,實現了社區法官助理全覆蓋,並針對審執工作進行了培訓。
  社區法官助理的加入,大大提升了執行效率。在令人頭痛的勞資糾紛執行案件中,東莞三院就開闢了一條高速路:一是社區積極提供被執行企業的備案資料、經營狀況,協助法院調查及掌握案情;二是社區法官助理主動陪同執行人員前往現場協助查封,並對被執行企業負責人進行釋法說理,督促其主動履行;三是社區法官助理通過學到的法律知識、掌握到的企業經營情況,引導企業合法規範經營,做好欠薪預警,減少欠薪案件發生。此招收效顯著,據統計,僅塘廈鎮石鼓一個社區,法官助理今年幫助執結的勞動爭議案件就有7宗共計33萬元。
  在提速同時,社區法官助理的“加入”,還使執行過程的對抗性大大降低。今年9月26日,東莞三院的執行法官來到塘廈鎮龍背嶺社區處理一宗特殊的家事糾紛。8年前,因年近五旬的葉某輝發生婚外情堅持要與妻子離婚,倆兒子與其反目成仇,更一度將其打得頭破血流,最後葉某輝以其和妻子共有房產、果園全部轉給倆兒子為代價,換得了離婚的自由。但之後,倆兒子“建瓦房給父親住、將房產交其出租過活”等承諾並未兌現。去年底,葉某輝將兩個兒子告上法庭,東莞三院判決兩個兒子向父親支付生活費6.8萬元,但二人依舊置若罔聞,葉某輝遂申請執行。東莞三院沒有簡單粗暴地對待這個案件,在法官助理——龍背嶺社區支委葉建雙的耐心解釋下,兄弟倆終於為之動容,主動與父親達成和解,一次性付給父親2萬元,並隨後每個月付750元生活費。案件順利執結,父子見面也不再冷眼相向,如今開始重新有了交流。
  “社區法官助理協助執行事項的完成率已達98%,他們已成為我們化解矛盾、調處糾紛的最有效幫手。”阮耀輝說。
  除村幹部外,東莞三院還“求助”於各鎮商會,充分發動民間組織力量平息執行紛爭。今年11月,東莞鳳崗某企業因與隔壁企業合伙糾紛被訴,東莞三院依對方申請將其價值近百萬的註塑機、模具進行保全。但隨後該企業女老闆找來五六十個社會人員及多臺大型貨車、吊車,企圖將設備轉移,聞風而至的合伙人亦找來數十人進行阻止。雙方人員劍拔弩張,群體性事件一觸即發。接到申請執行人的電話後,執行法官在趕往現場的路上通知了當地商會。商會則派出與女老闆同為河南籍的副會長到達現場。在熟人的解釋下,女老闆終於明白法院只是查封,並不代表最終官司會敗訴,而且轉移財產有可能被判刑的道理。一場可能發生的流血衝突最終順利解決。
  “村幹部、商會會長這些中間人很容易讓被執行人有‘自己人’在幫忙的感覺,因此容易冷靜下來,並接受法院的釋法,配合法院工作。”陳浩輝說,“我們不是不可以採取拘留、判刑等強力的方式實現,但這樣會讓整個社會的矛盾升級,衝突更大,也違背了司法的初衷。”
  ??集中執行
  法院“擺攤”眾老賴服軟
  法諺有雲,正義不僅應當得到實現,而且應以看得見的方式實現。
  2009年建院後,東莞三院便積極推動執行工作機制改革創新,在廣東法院系統首創“見證執行”模式,通過發佈公告邀請社會各界參與見證執行,媒體記者、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司法監督員、普通市民、在校學生等不同群體的“見證人”現場目睹了法院的執行工作。廣東高院院長鄭鄂作出批示:“見證執行有利於群眾的參與和瞭解,請(省院)執行局認真總結完善並及時推廣,深化‘陽光執行’工作。”
  鑒於見證執行的“擲地有聲”,東莞三院再接再厲,於2010年開始將“見證執行”升級為“集中執行”:同類案件的被執行人集中到庭,置於民眾和媒體的監督之下,以提高對類案的執行效果。
  “誠信可敬、賴債可恥”,今年5月22日,走進東莞三院“集中執行”現場,各種各樣的法制宣傳海報和標語便映入眼帘,門裡門外,均有數名法警“把守”。活動開始後,該院首先播放執行教育片,讓以往執行活動中老賴因抗拒執行、逃債賴債而被罰款、拘留等頗具視覺衝擊的真實案例在被執行人面前再現。隨後,執行局領導向現場人員宣講相關法律制度,動員被執行人主動履行義務。同時向到場當事人發放材料,引導申請執行人填寫執行線索,督促被執行人申報財產。
  做足前期準備後,該院執行人員再分組“擺出攤位”,讓到場的申請執行人和被執行人一一上前對案件作出處理。看到新聞媒體的鏡頭及現場其他被執行人或主動掏錢付賬,或被上拷拘留,許多老賴一改往日的“氣定神閑”,開始主動跟申請執行人協商,積極履行義務。當天,東莞三院就執行案件80宗,執行到位716萬餘元。
  “集中執行有利於發揮法院主場優勢,借助周圍案件的執行效果和現場氣氛,對被執行人‘攻心為上、先禮後兵’,可達到教育與懲治相結合的目的。”阮耀輝表示。2010至2013年,東莞三院不斷探索完善該項制度,用數據書寫了“集中執行”的“傳奇”:共舉行18場,執結案件517宗,執結標的956萬餘元,實際執行率達93.85%,資金到位率達80.54%。
  ●南方日報記者 陳捷生 通訊員 馬遠斌 馮鼎臣 鐘紫薇 王創輝  (原標題:請“外援”“活查封” 商會村官協助調解 欠債企業轉危為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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